石家庄学院诚聘系主任等高层次人才
石家庄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地处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科涵盖法、经、文、史、教、理、工、管等8大门类,有65个本、专科专业。为把我院办成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系主任及学科带头人。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经济管理系、建筑系(筹建)主任各一名、机电工程实践中心(筹建)主任一名: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职称,学术造诣高,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有丰富的本专业教学、管理、实践经验,曾担任过高校系领导(含相当职务)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优先考虑,年龄在50岁(含50岁)以下,身体健康。
2、经济管理系、计算机系、电气信息系、建筑系(筹建)副主任各一名:具有正高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有丰富的本专业教学及实践经验,有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身体健康。
3、下列专业的学术带头人: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电机与电器、通信与信息系统、广播电视艺术学、设计艺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管理学、日语、社会学、经济学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有本专业丰富的教学或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科研和带动本专业发展的能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
4、外聘下列专业的兼职教师: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电机与电器、通信与信息系统、广播电视艺术学、设计艺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管理学、日语、社会学、经济学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具有拓展本学科对外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的能力,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二、待遇
招聘的系主任、副主任须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所聘职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则正式履行聘任手续,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聘期内分别享受学院中层正、副职待遇及教师三级以上岗位津贴。聘任期满后按学院有关规定重新竞聘。
系主任给予安家及购房补贴20万元,其中第一年发给15万元,试用期满考核称职后发给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8万元。如是博士生导师,安家及购房补贴30万元,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
系副主任给予安家及购房补贴15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
调入的学术带头人在两年内享受教师三级以上岗位津贴,两年后重新竞聘。给予安家及购房补贴15万元,科研启动费3—5万元。
调入的系主任、副主任及学科带头人配偶如是本科以上学历可随调。
外聘的兼职教师聘期在半年以上,根据聘期内所承担的任务享受1-3万元岗位津贴,如担任具体教学工作,课时费另定。
对我院有特殊贡献或我院急需的特殊人才,待遇由学院另行研究决定。
三、聘任程序及报名时间
应聘者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申请及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由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后组织面试和竞聘答辩,录取后办理相关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6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江大道6号
石家庄学院人事处
邮
编:
050035
联
系
人:王桂娟
杨翠萍
联系电话:0311-85968218
85960934
传
真:0311-85968218
网址:http://www.sjz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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