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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补助的
评定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0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补助的评定工作已经全面部署,现将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院系分配指标、报送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制+电子版《名单表》[excel格式])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制+电子版《名单表》[excel格式])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普通高等学校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纸制+电子版《名单表》[excel格式])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申请表》+《石家庄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初审名单表》(纸制+电子版《名单表》[excel格式])
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石家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纸制+电子版《信息档案》[excel格式])
二、院系分配指标(附后)
各院系等额推选学生,并对推选的学生按序号排列名次,要严格按照分配指标进行报送,不能多报、漏报、误报。
三、时间安排
10月29号评审工作布置;
10月31号各院系报送评审材料;
11月1号各院系评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评审程序及过程。
11月2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定结果。
四、注意事项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审结果要进行公示,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认真做好复核,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在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要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一)报送材料内容
(二)各院系分配指标
学生处
200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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