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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我院《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
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更好地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与发展,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经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各院系成立院系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组织本院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组成:
  
  长:各院系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行政秘书、各班心理委员
  院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联络员,负责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之间的联系。
  每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成效,评出若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并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突出的院系,在省、市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中优先考虑。
  请各院系于415日前将院系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名单与联络员名单报至学生处。

特此通知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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