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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资助计划介绍

   
   
石家庄学院一直非常重视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奖、贷、助、补、减”为体系的资助工作计划。资助项目共有9项,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社会捐助等。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贫困学生的主渠道,学院努力用足用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其助学作用。学院鼓励学生在原籍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并积极为其提供方便。国家助学贷款最高数额为6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自付。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的学籍档案。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5、学院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学院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金额分别为500300100元,各占学生总数的5%10%15%,每学年评审一次,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6、勤工助学
  学院积极开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挥其助困、育人的功能和作用。现设勤工助学固定岗位300个,每月补助平均200元。临时岗位上千个,按照每小时8元进行补助。学院平均每月支出勤工助学补助8万元。学院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设立勤工助学服务组织,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7、困难补助
  学院设立困难补助专项资金,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困难补助分为五项,毕业班特困生补助、新生特困生补助、在校生特困生补助、十大自强自立标兵、特困救助金。
  8、学费减免
  对贫困学生中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适当给予减免学费。
  9、社会捐助
  学院积极吸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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