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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05年度市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优办法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均在优良以上。
    3、身体好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另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防止学习好代替其它两好,或对其它两好降低要求。
   (2)对在各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有突出先进事迹并在学校、社会形成良好影响的,如学习成绩达到合格,体育成绩达到体育锻炼标准,也可评为三好学生。
   (3)某些学科成绩十分优异,并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其它学科成绩在及格以上,应视为学习好。只要其它两好符合基本要求,也可评为三好学生。
   (4)既要重视学生在校表现,还应结合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的表现。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同时在班委会(学生会、团支部)担任干部,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对干部工作成绩突出,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可经所在班级学生评选,班主任、任课教师评议,最后由校务会决定,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不再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团结同学的班委会。
    2、有积极上进、互助友爱、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向上的良好班风。
    3、有严谨务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学生各科成绩优秀率在30%以上,不合格率低于5%。
    4、积极开展学雷锋等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并有较为典型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5、积极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学生个性特长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
    6、教室、宿舍、卫生区及个人卫生均保持较高的卫生标准,全班学生均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7、积极组织同学参加体育锻炼,全班同学基本能达到标准。
    8、全班同学能模范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无违纪违法现象。
    四、学雷锋先进班、学雷锋先进小组条件
    学雷锋先进班、学雷锋先进小组要做到事迹突出,经常活动时间要坚持一年以上,参加学雷锋活动人数不少于全班(组)人数的3/4,学雷锋先进班、学雷锋先进小组的事迹要得到全校师生公认,社会反应良好。
    五、学雷锋先进个人条件:
    长期坚持学习雷锋精神,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救人和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学校师生中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反映。
    六、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上而下,逐级评选、层层选拔,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要严格按分配指标评选,不得突破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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