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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石家庄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国有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现设15个院(),共有73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43个。另设元氏分院。
     【招生计划】2008年计划招生5200人,其中本科1900人,专科3300人(本部2800人、元氏分院500人)。安徽、湖南、湖北、山东、河南、吉林、辽宁、甘肃共招收本科生165人,其余本专科在河北省招生。河北省内各专业录取批次:艺术、体育类本科在本科提前批B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在本科二批B录取;面向全省招生的艺术、体育类专科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全省招生的其它专科专业在专科一批录取;面向石家庄市招生的各专科专业在专科二批录取。
     【录  取】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②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③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④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⑤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整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⑥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须有口试成绩;应用日语专业为日语零起点专业,不仅限日语考生,英语考生须有口试成绩;应用俄语专业为俄语零起点专业,不仅限俄语考生,英语考生须有口试成绩。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⑦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费、住宿费】普通本科专业及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3500/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5000/年;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每生6120/年。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为800/年或500/年。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颁发石家庄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咨询电话: (03118596058185960582859606298596063085960632
                
031184629637(元氏分院)
     网址:http://www.sjzc.edu.cn  
    
学院地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大道6      邮编:05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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